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聂嘉仪律师,海南大学法律硕士。现为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促贸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调解员。曾担任中国交通广播FM90.5《律师在线》栏目嘉宾。 聂嘉仪律师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及非诉讼业务。曾服务的顾问单位有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等。 自执业以来,聂嘉仪律师一直从事民事、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办理,具有丰富的诉讼和仲裁经验。代表性民事典型案件:胡某诉湖南润达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诉湖南凯旋长潭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湖南省高速百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湖南信远智邦置业有限公司诉王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湖南信远智邦置业有限公司诉晨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再审一案;湖南金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诉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曾某诉湖南航天远望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谭某诉李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等民事案件。代表性刑事案件:戴某销售假冒伪劣注册商标商品罪、黄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等案件。同时,也为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多个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作为律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服务宗旨,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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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满足乡镇和村庄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需求、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或解散、迁移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向原批准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回复地土地使用权,并按法律法规给予土地使用权人合理赔偿。

集体产权住宅拆迁时,赔偿方案多样,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村民自建。拆迁方需支付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征地补偿按土地原用途进行,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一般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6-10倍)、安置补助费(与农业人口数量相关,最高不超产值15倍)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集体产权公寓拆迁补偿应全面补偿房屋价值、搬迁安置费用及生产经营损失。政府应制定补助奖励政策。补偿方式可货币或产权交换,被拆迁方可自选。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屋位置、用途、面积等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集体产权公寓拆迁补偿应全面补偿房屋价值、搬迁安置费用及生产经营损失。政府应制定补助奖励政策。补偿方式可货币或产权交换,被拆迁方可自选。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屋位置、用途、面积等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集体产权公寓拆迁补偿应全面补偿房屋价值、搬迁安置费用及生产经营损失。政府应制定补助奖励政策。补偿方式可货币或产权交换,被拆迁方可自选。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屋位置、用途、面积等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