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
王振同,电话13162031514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专职刑辩律师; 法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 只接受刑事案件委托,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 擅长财产犯罪、涉性犯罪、暴力犯罪辩护; 尤其擅长审前阶段为嫌疑人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不批捕及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近三年部分成功案例: 1.王某某合同诈骗案(上海虹口),合同诈骗数额较大,取保候审,警方撤回起诉意见; 2.朱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上海静安),成功将重罪(组织卖淫罪)辩轻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3.程某妨害公务案(上海普陀),“由实刑辩缓刑”; 4.臧某某妨害公务案(浙江嘉兴),“由实刑辩缓刑”; 5.李某某盗窃案(上海闵行),不批捕,不起诉; 6.王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上海金山),不批捕,不起诉; 7.张某某敲诈勒索案(北京),不批捕后取保,终止侦查; 8.边某某诈骗案(上海徐汇、数额特别巨大),不批捕,终止侦查; 9.王某某寻衅滋事案(上海浦东),取保候审,判缓; 10.刘某某挪用资金案(上海静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取保候审,判缓; 11.李某某绑架案(上海青浦),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2.何某某诈骗案(上海宝山),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3.朱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海闵行),不批捕,终止侦查; 14.汤某某诈骗案(上海静安),数额巨大,罪轻辩护,判一缓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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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对于共同犯罪形式下所涉及的强奸罪行,系指两个或者更多的人共同实施了强行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此类情况下,所有的参与者都将被视为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罪犯,无论他们各自在犯罪体系中所占据的具体角色为何,都必须承受由此带来的相应刑事惩罚。至于具体的处罚尺度和力度,则需要根据每一位犯罪者所涉案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和判断。

在法律术语中,我们将强奸罪未遂描述为罪犯已经开始实施性侵犯行为,然而由于各种非出于其个人意愿的因素而最终没有实现。这类情况可能包括受害者进行激烈的抵抗、外部环境突然产生强烈干扰或者是罪犯自身身体或心理上出现无法克服的困难等等。要判定某一具体案件是否构成强奸罪未遂,关键在于确认该行为是否已经开始施行以及是否有不可忽视的客观原因导致行为未能彻底实施成功。

在犯罪行为人实施强奸未遂罪行的情况下,其相应的法律量刑标准规定为:相较于已经成功实施强奸罪的既遂者,应给予从轻或减轻惩罚的待遇。一般而言,对于成功实施强奸罪的既遂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

强奸罪中止的判定准则有哪些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犯罪者主动停止其罪行并有效阻止可能出现的犯罪后果的情况被称为犯罪中止。对于这样的中止犯人,如果他们的行为并未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任何实际损害,那么法律将予以宽大处理,即免除其刑罚;但若他们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损害,那么根据罪责相适应原则,法律会适当减轻对他们的惩罚。

强奸罪之认定标准及行为表现倘若存在以下四个要素,便可将其认定为强奸罪:首先,强奸罪的犯罪客体应为女性;其次,在客观方面,强奸罪的犯罪主体需对女性采取暴力手段,例如殴打、捆绑等直接危及妇女人身安全的行为,以强制手段迫使妇女违背自身意愿;再次,犯罪主体须为年满十四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之人;最后,犯罪主体实施犯罪时的主观意图应为故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