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王晓冬,男,1987年9月26出生,汉族,现任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侵权案件部部长,执业律师。 教育经历: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天津医科大学 医学人文科学系法学专业学习。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法学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 充分运用医事法学的医法结合的优势,处理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执业过程中,引导患者及医护人员理性维权。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起到良好的沟通桥梁的作用。使患者理解医学科学特殊属性,心理预期趋于合理。同时指出医疗机构存在的不足及依法需要改进的地方。处理的医疗案例几乎涉及全部天津市三级医院。另外也涉及黑龙江、辽宁、北京、河北、河南、内蒙、山西等省市医疗机构。累计解决医疗纠纷2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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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是: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三等甲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其中住宿费的计算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三级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涉及医疗费用以实际损失和医疗凭证为准,剔除原疾病治疗费用;误工费按实际收入损失或三倍职工年均工资(超三倍封顶)计算,无固定收入则按年均工资;住院伙食补助参照国家机关普通员工出差标准。赔偿在纠纷解决后,后续治疗费用照付。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扣除原有疾病费用,按治疗开支及证明支付),误工费(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损失,超3倍职工平均工资者为3倍;无固定收入者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计),以及住院伙食补助(参照公务人员公干伙食补贴标准)。后续治疗费用按正常医疗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