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省黄河河务局、济南市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顺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顾问团队成员,深耕于建设工程纠纷、公司经营、合同事务等,在上述领域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及强大的律师团队,迟延蕾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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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在刑事侦查程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当涉及刑事案件时,侦查机关有权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通过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侦查机关可以更有效地进行案件审查和调查,收集实质性证据,揭示案件真相。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性措施,对于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这三个阶段都可以使用取保候审的方式,以此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程序中得到保障,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

在侦查阶段,要是涉案人被取保候审了,通常得通知亲属,让他们知道情况,这样也方便涉案人配合法律程序。取保候审呢,就是在不把涉案人关起来的情况下,推进诉讼进行,侦查机关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来做决定。

取消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必然脱离侦查。可能是因为调查已经终结,证据确凿,所以案件被移交到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也可能是因为期限届满,或者出现了免责的情况,所以案件仍然处于侦查阶段,需要继续调查或审理来做出最终的裁决。因此,取消取保候审并不是侦查终结的唯一标志。

取保候审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阶段强制措施之一,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据刑诉法第六十六条,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此措施。它是确保侦查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