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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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方出轨后是否应净身出户的协议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女性在婚姻中出现不忠诚行为并不会导致其被迫净身出户。然而,夫妻双方具备自主协商权,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可自行决定如何处理,因此倘若女方心甘情愿将所有财产拱手让与男方,这种做法亦具有法律效力。不过,若双方并未就财产分配事项订立具体协议,那么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将全部财产归属任何一方所有。

离婚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的撰写原则在拟订“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时,其具体内容应遵循以下顺序进行撰写及排列:首先,要求明确给出协议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其他相关身份信息;其次,对财产细目进行详尽列出;再次,在协议中恰当地阐述了夫妻其中一方愿意接受“净身出户”的意愿与真实性;最后,以双方的签名和盖章作为结束,注明签订协议的具体日期。

一般来说,“净身出户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协商,一方放弃所有或部分共同财产,并且没有附带任何强制性条件,也没有其他不当因素,那么这个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有权自由协商财产的归属。

可以反悔。法律上本来就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的,所以只有一方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净身出户,如果这一方不愿意了,自然是可以反悔的。夫妻之间应当忠诚的规定,是倡导性规定,并非强制性义务。

忠诚协议需满足合法有效、不违法、双方自愿签订、书面形式等条件,方具法律约束力。要证明对方出轨,可收集书面证据如忏悔书、道歉书,电子证据如短信、邮件、聊天记录,视频证据如捉奸现场影像。但需注意不侵犯他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