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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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汽车的归属问题,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不可一概而论。具体而言,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婚后购置的汽车通常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若此辆汽车系以婚后共同积累的财富购得,无论其最终落户在何人名下,均属于夫妻共有的资产。在此种情况下,建议当事人务必妥善保存用以支撑该车辆系由夫妻共有时体现的相关证据;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婚后购置的车辆可能设有书面协议将其界定为单独持有者。

在婚前由男方全权购买房产之后,在婚姻续存期内,将女方姓名列入房产所有权登记证书中即构成共有财产。在两国之间达成婚姻关系后所进行的此项地产登记所有权加注女方姓名的行动,势在表明一方自愿将自身的房地产所有权无条件地赠予另一方,已然产生了改变房地产所有权属性的相关法律效益,由此认定这套房屋已经成为双方共有的不动产财富。

对于婚后女方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果该房产是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且房屋所有权人只有女方,通常可以认定该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且购房款来自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夫妻双方,那么该房产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女方购房是否算共有财产,主要看支付方式和是否有协议。如果是用共同财产买的,又没有特别约定,那这房子一般就算共有财产。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买的,而且能提供证据,那这房子可能就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了。

在婚后,女方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付款方式和是否有协议。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且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