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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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负债偿还比较复杂,关键在于先确定公司性质。要是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就按法律程序用资产来偿还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用个人财产来还。但要是股东违规操作,可能就需要承担责任了。我们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当公司破产且没有能力偿还银行贷款时,这是一个复杂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通常仅限于他们的出资额。然而,如果存在违法行为,例如抽逃或虚假出资,股东可能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在破产过程中,清算和债务偿付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包括破产费用、员工薪资、社会保险、税款和普通债权等。

公司破产时,法人代表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在有限责任制企业中,法人代表通常不需要以个人财产偿还债务。但如果法人代表滥用公司独立地位或逃避债务,就需要承担共同责任。此外,如果法人代表既是股东,又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就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要是因为经营困难,破产了,还欠了一屁股债,那你作为法定代表人,要不要还钱,得看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用全部资产来还的,你作为法定代表人,通常不需要用自己的财产来给公司的债务作担保。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责任仍然有效。要是有限责任公司,那就要用全部资产来还债。最后,公司会按照法定清算程序,处理各种资产,尽量还清所有债务。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会保证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公司也会尽力履行它的财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