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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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境下,杀人行为构成正当防卫1.所引起的原因及条件: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确实已发生;其中,不法侵害不仅包括犯罪行为,更涵盖了诸多侵犯人身安全、损害个人财产权益以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等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时间方面所必需的条件:防卫措施应当在不法侵害行为仍在持续期间内施行;这包括以下两个要点:①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②不法侵害行为必须处于正在进行的状态,也就是说,它已经开始但尚未结束。

通常,相互斗殴中不存在正当防卫,双方均有不法侵害意图和行为。判断是否正当防卫看行为人主观意图。若一方停止斗殴,另一方继续攻击,受害者的自卫行为转为正当防卫。

在面临非法侵犯,涉及国家、公众或个人权益时,人们有权自卫。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在保护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免受即时非法侵害,采取合理手段制止侵害,对违法者造成伤害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正和个体安全。

在面临非法侵犯,涉及国家、公众或个人权益时,人们有权自卫。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在保护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免受即时非法侵害,采取合理手段制止侵害,对违法者造成伤害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正和个体安全。

"无限制的正当防卫"是一个特殊法律概念,指在保护个人安全面临严重威胁时,即使防卫过度也不负民事责任。成立正当防卫需满足防卫意识、持续的严重暴力犯罪、未结束及仅对加害者等条件。无限防卫适用于抵抗非法侵犯,且在攻击正在进行、对象明确且防卫强度适度的情况下。在强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中,当事人有权无限防卫。构建正当防卫需基于抵抗非法行为、攻击未停、目标明确且防卫适度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