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婷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刑事案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常年为安徽医达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恒伟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债权催收法律服务,成功代理某财产保险股份有公司江苏分公司多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安徽某企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诉某装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杨某某诉阮某民间借贷纠纷、何某离婚纠纷、王某诉唐某及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纠纷、黄某诉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等多起涉及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的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百万,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汪婷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已任,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深得当事人好评。联系方式(手机):1895513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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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判定准则:子女不足两岁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但如女方有不利于共同生活的疾病,可判给男方;子女超过两岁则看哪方抚养环境优越、对子女发展有利,判给该方;子女八岁以上,选择与其生活的家长更易获抚养权。

离婚案件中,幼龄儿童监护权多归女方。未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监护和抚养。若父母对已满两周岁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基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裁定。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导致男方获得监护权:1) 母亲患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2) 母亲有抚养能力但未尽抚养义务,父亲坚持子女随其生活;3) 其他原因导致子女无法与母亲共同生活。

在离婚案件中,四个月大的婴儿抚养权一般归母亲,但如有母亲患严重疾病、未尽抚养义务或其他不宜与母方生活的情形,可能判给父亲。无论判给谁,子女仍是双方父母的孩子,享有合法权益。

离婚后三个月大婴儿抚养权一般归哺乳母亲,因孩子需母乳喂养且与其共度时光是基本原则。但如母亲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面临特殊状况导致孩子共同生活困难,或虽具抚养能力但未履行养育职责,父亲可请求子女随其生活,法院可能将抚养权赋予父亲。

在离婚案件中,六个月大婴儿的抚养权判定主要依据:不满两周岁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母亲有严重疾病或未尽抚养义务等特殊情况,父亲可要求直接抚养。若双方协议由父亲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法院支持。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的子女,父母未达成协议时,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