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三奥律师事务所
张孜雄作为天津国三奥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担任主任律师,主要负责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活动。 民事案件中,张孜雄律师在劳动、工伤、债权债务、特许经营、加盟等方面的法律诉讼,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在业界颇具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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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款归属关键看原物业性质:如为夫妻共同财产,补偿款即共享;若为个人房产,则按个人占有原则;若为公有住房,需参照当地政策,若补偿未考虑同住者权益,一般租赁权人独享。

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婚前个人房产拆迁补偿款一般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共同购置或经双方协议转为共有房产的除外。离婚时,共同财产房产需分割,首先协商,协议内容经婚姻登记机构认可;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裁决。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的物质、金融和抽象财产,分割遵循国家统一标准。

取得征地批文后,拆迁方需严谨执行以下步骤:1. 深入调研,记录并整理居民信息和不动产状况,上门核实;2. 逐户访问,了解拆迁安置意愿;3. 编撰周密的拆迁规划,明确时间表、步骤和模式;4. 提交申请,经审批获取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拆迁。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房产拆迁所得补偿通常不视为共同财产,因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但双方可协商约定归属,如独自享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有,并应书面约定以确保法律效力,作为婚前财产权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