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没
判刑之前在看守所可以见人。
根据法律规定,人犯在
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
近亲属通信、会见。
近亲属会见人犯的,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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