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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案程序

时间:2024.09.26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318人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撤案程序:
1.公安机关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
2.写撤销案件报告。
3.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4.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制作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5.撤销该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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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主任,有30年的律师职业生涯,获得律师协会颁发的《执业30年贡献奖》!!拥有过硬的专业能力,慎于心,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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