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夫妻一方婚前购
买房屋,婚前已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
购房人所有、属其
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为夫妻双方共有、属
共同财产。
3、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夫妻在结
婚后买房的话,此时一般情况下是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就是房产写在了一方的名下,也会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并不能直接认定属于这一方所有。
4、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
不动产登记为准,无论是婚前的房屋或者是婚后的房屋,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
赠予行为,并且赠予已经完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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