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由买方还清剩余贷款。
2、房贷转
按揭: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
3、借款赎证:当卖方无力提前
还贷,
买房也无法一次性支付足够房款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通过向第三人借款提前还贷,以解除
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称的赎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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