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
李贻军律师毕业于四大政法院校之一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系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职业15年,处理了大量的民事纠纷与刑事纠纷,李律师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办理了数千宗案件,尤其擅长股权转让,债务债权,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事宜,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李贻军律师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利用自身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实战经验,充分的保障了客户的权益,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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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如果房产还没划分清楚,一般不能抵押房产。因为这类房屋的所有权还不清楚,不能确定抵押权人是否有权单独处理该房产。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抵押,很容易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带来很多潜在的风险和纠纷。

婚姻期间,工伤保险赔偿款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笔赔偿款主要是用来弥补工伤者因身体受损和劳动能力下降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所以它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应被视为个人专属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等分配。但当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或销毁财产,伪造债务企图独占时,法律将对过错方采取少分或不分的财产分割措施,以维护公正。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等分配。但当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或销毁财产,伪造债务企图独占时,法律将对过错方采取少分或不分的财产分割措施,以维护公正。

民法典规定,婚后财富并非一律视为共有,需区分个人与共有财产。私有化财产在离婚时不属分割范围。共享财产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兼顾子女权益、性别平等及无过错方利益。共有财产分配可能因实际需求和资产来源有所不同。书面财产约定优先,离婚时按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