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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离婚了孩子如何办

时间:2024.10.14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30人
律师解析:
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会判给母亲法院孩子,但母亲有下列情况的,孩子会判给父亲: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孩子超过两周岁了,则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孩子跟随谁生活更利于其健康成长抚养权就会判给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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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冬霞律师

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学士,擅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民事争议解决,曾代理过多起标的额近千万的企业债权债务纠纷,处理过多起家庭领域纠纷,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严谨、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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