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兰台(西安)律师事务所
张雯婷律师,长期躬耕于合同债务、婚姻家事服务领域,具有扎实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逻辑思维严谨,从业以来秉承“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己任”的服务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本着专业的工作态度,披荆斩棘的工作精神,竭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委托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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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未还完的,财产分配得参考购房时间、还款资金来源等。婚后买房且没特殊约定的,即使是一方在还房贷,那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双方的贡献大小、房屋增值等情况,一般会倾向于把房子判给实际居住或更需要的一方,得房方则要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在处理离婚按揭房的分割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购房款的支付比例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一方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那么在分割房产时,这一方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份额。其次,婚期的长短也会对分割结果产生影响。一般来说,婚期越长,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就越大,因此在分割时应该给予相应的考虑。此外,双方的经济实力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如果一方的经济实力更强,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份额。在婚后共同出资贷款购房的情况下,如果房产价值均分,那么贷款也应该共同承担。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产,并且在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另一方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有权主张补偿。

在婚房产权归属上,若仅有一方注册登记,未有证据证明另一方贡献,房产通常判给注册方。婚前一方付首付,共同还贷但未办产权证,法院在无共识时,不轻易判定所有权,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居住权。取得产权后,争议方可再诉。

在婚房产权归属上,若仅有一方注册登记,未有证据证明另一方贡献,房产通常判给注册方。婚前一方付首付,共同还贷但未办产权证,法院在无共识时,不轻易判定所有权,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居住权。取得产权后,争议方可再诉。

夫妻共同购买但贷款未清的房屋,法律明确:首先,剔除婚期内支付的款项;其次,产权方需对未产权方支付价值的一半及贷款负责;婚前按揭购房并已取证者,婚后增值及共同还贷视为共有;婚前部分付款婚后取证,贷款后共同还款的,需区分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