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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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确实为某一方于婚前首次购置的房产,在此情况下,除非有其他明确的证据或者约定以证明此种行为并非赠予女方,否则此房产以添加女方姓名的方式进行处理,一般会被视为对女方的无条件慈善赠与。进而,此房产在完成加名手续之后,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双方的夫妇共有的财产资产,并且在涉及离婚诉讼之时,被作为需要依法分割的对象之一来处理。

婚姻期间共同买房但只登记一方名下,若无证据证明未登记方有出资或否认配偶参与,法律难判定其权益。离婚时,未登记方需证明出资非赠予,才有权分割房产。婚前全款购房并取得所有权证者,房产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婚姻期间共同买房但只登记一方名下,若无证据证明未登记方有出资或否认配偶参与,法律难判定其权益。离婚时,未登记方需证明出资非赠予,才有权分割房产。婚前全款购房并取得所有权证者,房产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男方贷款购房,双方未结婚前,女方姓名可以加入房产所有权名单。通常,添加女方姓名视为对对方的赠与,自添加之日起,房产成为双方共有财产。若发生离婚,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男方贷款购房,双方未结婚前,女方姓名可以加入房产所有权名单。通常,添加女方姓名视为对对方的赠与,自添加之日起,房产成为双方共有财产。若发生离婚,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