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时间:2024.10.02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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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农村离婚的手续办理如下:
如果双方都同意
离婚的,选择了
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需要下列手续:
(一)双方就
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
财产分割、子女
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一份
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
提出离婚申请。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离婚冷静期。
(四)三十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选择
诉讼的方式离婚的,需要下列手续:
(一)一方写好
起诉状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者
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二)
起诉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法院会在七日之内决定是否
立案,对于符合
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然后被告要进行答辩。
(三)接下来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纳
诉讼费。
(四)进行调解,如果在
庭前调解的环节调解成功了,则法院不再安排
开庭审理。
(五)调解失败的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六)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就会判决
准予离婚,反之就会判决
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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