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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有什么

时间:2024.09.15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70人
律师解析: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包括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
探望性探望,是指探望权人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而逗留性探望则是指探望权人可在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将未成年子女领走并按时送回。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首先应由父母双方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目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在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居住地点、工作性质、身体和精神的健康状况、个人品德等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予以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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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寒星律师

河北显通律师事务所

赵寒星律师,*******会员,现任河北显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5年8月被河北明珠志愿服务队聘为法律服务队副队长;2025年9月被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和石家庄市长安区司法局聘为石家庄市长安区执法监督人才库成员。 赵寒星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已有7年的律师实战经验,加上之前6年在法院的工作经历,经手案件已累计超千余件,培养出成熟的律师思维,并将专业做到极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精准把控力:擅长从各个类型的案件事实中提炼核心争议点,针对争议点提出证据搜集思路,确定诉讼策略和调解方案。2、高效沟通力:建立 “1 对 1 案件专属沟通群” 服务机制,案件进展实时同步,委托人提出的疑问 24 小时内响应。3、多元解决力:不仅擅长诉讼代理,更注重通过调解、协商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经手案件调解率高达 40%,为委托人节省了大量时间与诉讼成本。执业以来累计收到委托人赠送的锦旗 23 面、感谢信 46 封。某顾问单位领导评价:“赵律师不仅懂法律,更懂行业逻辑,能提供超出预期的解决方案。” 赵寒星律师7年执业生涯始终坚守“以法律为盾,以专业为矛,既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也为社会传递法治温度”的核心理念,这也是其赢得客户信任与行业认可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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