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作为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8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一位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及金融保险领域备受赞誉的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邵律师精通日语和英语,并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使其在处理涉外商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国际法律事务中具备独特优势,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水准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业务。 在执业前,邵律师曾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这段独特的经历赋予了他视野开阔、思维活跃的特质,能够从多维度分析法律问题,为客户制定创新性解决方案。同时,他逻辑严密、作风稳健的执业风格,确保了每起案件都经过细致梳理和严谨论证。从业以来,邵律师成功代理了上百起刑事案件,包括多起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银行经济类诉讼案件,例如为某知名外企提供知识产权项目及侵权案的全程诉讼与非诉服务,帮助客户有效维护权益。此外,他常年代理国内千亿市值银行的金融纠纷案,保持高胜诉率,并常年为多家国有及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咨询,助力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 邵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激情、责任”的服务理念,以富有激情的态度投入每一件案件,不仅关注法律细节,更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无论是企业客户面临的合规挑战,还是普通百姓的法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严谨的分析和富有感染力的沟通,为客户赢得最佳结果。如果您正寻求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邵如阳律师将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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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种类的基本形式主要有:警告、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对于环境违法的行为,可以按照上述不同的行政处罚办法来进行的认定,由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环境行政处罚共同违法的构成要件有,行为的主体必须要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人;在客观上必须要具有共同违法的行为;而且在主观方面都必须要故意违法。

环境行政处理、环境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是前者处理的是民事纠纷,后者处理的则是行政纠纷。再者若是对处理、处罚的内容不服救济方式也不同,对环境行政处理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对环境行政处罚不服,除了起诉外,还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请求。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证据的种类主要就是物证、书证、鉴定资料、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现场笔录等。只要能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这些证据材料都是可以被使用的,并不局限于必须要有一种类型的证据。

环境行政诉讼构成的要件有:环境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行使国家环境行政组织。环境行政诉讼必须在法规规定范围内。提起环境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必须经过环境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