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应对案件的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云南 - 昭通 行政处罚
1位律师回复

松原法务团

地区:云南 - 昭通



(一)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二)证据是否确凿;

(三)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四)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五)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适当;

(六)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经审查发现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调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时,应当通知执行调查任务的执法人员补充调查取证或者依法重新调查取证。
审查终结,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2020-06-23 01:12:2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昭通律师 行政类律师 徐州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