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赛男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十余年,为1000+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对于各类离婚、继承案件均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涉外婚姻家事案件。能够抓住各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运用“诉讼+谈判”双管齐下的策略,推动问题的快速解决。马赛男律师是《法律与生活》杂志封面人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家族企业财富治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编发布《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特聘讲师,积极投身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普法节目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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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男方需要承担抚养费,以此来确保孩子可以正常生活和成长。具体的费用多少,会根据男方的收入和孩子的需求来决定,通常占男方月收入的20%到30%,要是有两个孩子,可以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能超过50%。男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18岁或者高中毕业。

在婚姻解除之际,若子女均归属于同一方监护,那么双方法律主体可自行协商并确定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如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可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依据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依法裁定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

若夫妻离婚之时,子女被判予男方抚养,则女方享有探视之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所述,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视子女的权益,同时另一方负有协助执行的责任和义务。关于如何行使及实施该等探望权利的具体形式与时间段,可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女方,在男方拥有的学区房就读是否可行在正常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有权选择跟随其父亲或母亲一同生活,亦可决定于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就学。在此种情境中,子女完全有可能利用父亲所购得的优质教育资源进行学习成长。若是夫妻关系破裂,通常也会导致夫妻双方中的某位丧失对子女的抚育权力。在这个过程当中,被剥夺了抚养权益的一方将无法继续与其子女共度美好时光。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孩子的抚育问题可经由协议交由夫妇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而相对方则需负起相应的扶养费用支付责任。在此过程中,我们应认识到,即便父母的生活状况发生了改变,他们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此而彻底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