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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30天到了没去怎么办

时间:2025.05.1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90人
律师解析:
1、登记离婚30天到了没去的,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还想离婚则只能重新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2、实施离婚冷静期后,冷静期满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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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登记离婚30天到了没去的,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还想离婚则只能重新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2、实施离婚冷静期后,冷静期满需要夫...... 更多>>
关涛律师

浙江近山(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涛,浙江近山(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研究生学历,财x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从业近23年,曾先后在银行、大型国企、高校等单位工作,擅长办理公司上市、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建筑建材、投融资、不良资产处置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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