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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擅自买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效力是什么

时间:2025.05.1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19人
律师解答:
无效。
律师解析:
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擅自买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回出卖的财产。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则不能主张买卖行为无效,不过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自己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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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辉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沈辉律师是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也是成都精英律师团婚姻专家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执业概况与专业领域 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地学习并研究了该领域的法律法规。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其中包括婚前法律咨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资产安排与债权债务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婚外情及重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以及继承等复杂法律事务。 部分典型案件 沈辉律师成功处理过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其中包括: ?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案件:成功处理涉及婚后购房借款性质的复杂纠纷。 ? 婚外情财产返还案件:代理原配妻子起诉第三者,成功追回丈夫在婚外情期间转出的夫妻共同财产。 ? 复杂法定继承纠纷:代理儿媳和孙女应对爷爷奶奶提起的遗产诉讼,妥善处理了家庭矛盾。 ? 涉外婚姻案件:为涉及港澳台及其他涉外因素的离婚诉讼提供调解与代理服务。 ? 子女抚养权与财产分割案:成功帮助被告在离婚诉讼中获得孩子抚养权及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执业理念与社会职务 沈辉律师的执业理念是: “法庭的辩护需要灵巧的智慧、敏捷的思路及瞬间的应对能力。只要决定受理的案件,将用尽合理手段,打赢这场官司。 秉持诚信、高效、专业、优质的服务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沈辉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并担任多家法律网站的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顾问和家族财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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