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兴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3月,是一家面向全国发展,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我所自成立以来多次荣膺“成都市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金牛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党组织”、“党建标准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等称号。 我所成立10年来,在迅速壮大,已累计接待8000余名当事人,遍布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28个城市,累计办案18000余件,合作顾问单位400余家,先后服务于政府、企业、机关、高校等各机构。 刑事辩护,商事争议解决、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公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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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财产约定协议书》只要符合特定条件就具备法律效力。那就是双方必须是自愿平等约定的,协议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国家集体及第三方权益,也不能违背道德习俗。这样的约定可以明确婚姻期间所获财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限等事宜。

夫妻间的财产约定协定,只要基于真实意愿且不违法公序良俗,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可划分婚前婚后财产,如各自所有、共有等。但若协议未实际履行赠予子女财产、不动产未过户、或有约束离婚财产权利的条款,此类协议将失去法律效力,因违背公平原则或侵犯人身权利。

离婚协议是夫妻间基于自愿原则,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的法律文件,经双方深度协商并达成共识后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协议内容真实、无欺诈、强迫等违法情况,由双方自愿签署,便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成为处理离婚事务的重要依据。

婚姻期间财产约定,无论归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只要经双方公平自愿协商,无论是否公证,都具法律约束力。民法典规定,婚内财产协议决定权益分配,新协议优于旧。婚前财产协议主要针对夫妻间财产归属,需覆盖现有及未来可能的合法财富,以保护第三方权益。协议应公平、自愿、无干涉婚姻自由条款,以书面形式,待结婚登记后生效。签署时要考虑财产权益生效条件。婚前财产协议旨在保障婚后生活,促进财务自由与安全感。

在法律上,夫妻间签署的财产协议具有合法效力,约束双方。协议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便可在离婚时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如未签署或协议无效,财产分割遵循: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个人物品归个人,分居两地者财产归各自管理方,彩礼根据情况返还,合作经营财产归一方并补偿另一方,共同经营的养殖、种植业等需合理分割或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