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开药店需要的条件是:
1、药店内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药店内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药店内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药店内具有
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5、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
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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