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郭庆梓律师,律所主任 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尊而光律师事务所CEO,尊而光刑事专业委员主任。执业以来承办大量刑事辩护案件,在诈骗罪,毒品犯罪,卖淫类犯罪、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执业以来终将“治狱者得其情,则无冤死之囚”作为刑案办理信念,始终坚信个案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致力于减少和预防冤案错案的发生,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公平落在每个当事人身上,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成功案例 毒品犯罪:郭庆梓律师代理W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诈骗罪:Y某涉嫌冒充医生保健品诈骗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成功取保候审,判得缓刑; 开设赌场:H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投案48小时后,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故意伤害:陈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终获缓刑; 强制猥亵:代理江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获检察院不批捕; 卖淫案:代理Y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最终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咨询该律师
取保候审通常由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构依法执行。这一法律制度的初衷在于维护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性与流畅度,同时避免因无意义的拘禁而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带来身心上的伤害。对于那些经过审批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他们必须提供合适的担保人和缴纳足够的保证金以确保在法庭传召时能准时出庭。

此项操作应在公安机关进行。若您需要为案件申请取保候审,则可以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同时,您还需要提交一份详细且严谨的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申请人是律师,则需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以证实其代理资格。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正在预备、实行或者刚刚发生;被害人或者目睹证人指认;现场有确凿的证据;犯罪行为人自杀、逃脱或者逃跑;有销毁证据、串供的风险;犯罪行为人身份不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的,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拘留权是公安机关的权力,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在侦查期间,如果有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存在以下七种法定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先行拘留: 1.企图逃跑或毁灭证据; 2.可能继续危害社会; 3.身份不明; 4.流窜作案; 5.有结伙作案嫌疑; 6.多次作案; 7.具备其他法定拘留条件。

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管制是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的,不需要坐牢,就是对自由进行一定限制,再辅以法律规定的社区矫正措施。拘役则是另一种形式的短期监禁刑,一般就是关一段时间。这两种都是法律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手段,但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方式和严厉程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