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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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具有明显的即时性特征。抢劫罪是指,行为人以满足自身需求为目的,通过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当场强行夺取他人财物。这里所说的即时性是指犯罪行为和获得的财产在时间和空间上紧密相关,中间没有明显的间隔时间。比如有人在大街上用暴力攻击行人,然后马上抢走其财物,就可以被视为具有抢劫罪的即时性特征。

转化型抢劫罪中的“当场”,可不是单指犯罪发生的具体地点,还包括在追缉过程中的连续场景哦! 就拿盗窃来说,要是被人发现了,为了不被抓住而对抓捕者使用暴力或进行恐吓,那么“当场”可不仅仅是盗窃的那个地方,还包括逃跑的整个过程以及被追捕的连续场景呢! 所以说呀,“当场”的范围可广着呢,大家可一定要搞清楚了,别搞错了哦!

转化型抢劫罪中“当场”的认定需要考虑时间和空间的紧密性。这意味着不法行为与暴力、胁迫行为之间应该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间断,而是深度关联的。例如,在犯罪现场或附近,犯罪分子为了反抗逮捕而立即使用暴力或威胁,可以被视为“当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强调抢劫罪的认定需考虑当场性,即暴力、威胁与获取财物是否同步或紧接发生。当场获得财物通常构成抢劫罪,即使存在短暂时间间隔也可能被视为当场。实际判断需综合案情、证据和法律进行细致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强调抢劫罪的认定需考虑当场性,即暴力、威胁与获取财物是否同步或紧接发生。当场获得财物通常构成抢劫罪,即使存在短暂时间间隔也可能被视为当场。实际判断需综合案情、证据和法律进行细致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