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立即咨询
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争议需政府公正调停,遵循公平、自愿、合法原则。政府以口头陈述方式调解,允许异议者依法诉讼。维权建议包括:行政诉讼质疑征地、采用法律手段审视决策、民事诉讼追索未获赔偿;征地前应举行公众参与的听证会。

一、相互调解。二、村委会调解。如果是相互之间调解不了的土地纠纷矛盾,这个时候农民们一般都会找到村委会来调解。三、县市仲裁。如果村一级的委员会无法解决农民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那么农民们还可以向更高一级的县市申请仲裁。

若土地权益纠纷问题经过政府调解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有权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对于此类事件,当事人可优先考虑寻求双方协商解决之道;若协商无果或不愿意进行协商时,亦可寻求由村民委员会及乡镇人民政府居中调停,以期达成和解协议。如以上途径均不能予以采纳,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所在辖区的仲裁机构提交相关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纠纷该调解时必须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研究问题,分析原因,既要从实际出发,又要尊重历史。依照法定程序,依据不同时间的有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按照先易后难、先调查后判断、先个别后一般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依法解决。关于土地纠纷如何去调解,可以参考如下相关内容。

土地纠纷调解找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来申请确权,实在是没有办法确定的情况之下,他们也是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解决的。土地纠纷调解找什么部门,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