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交强险一万八不是无条件的
赔偿对方。
交强险一万八是指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并不是指交强险只赔一万八。
交强险赔偿需要根据
机动车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对
受害人的
人身伤害或者损坏财物具体情况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垫付1.8万的条件具体有:
1、交通事故必须属于交强险的保险责任:
产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保险公司
交通强制险担负垫付范畴,如果是受害者有意导致的交通事故的损害、
被保险人的资产及被保险
机动车辆上的资产遭到的损害等状况,则不可以通过
交强险理赔;
2、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
3、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i]提供的医疗费用垫付通知书:
投保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4、受害人就诊项目为抢救费用,且已经发生:
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2.保险公司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
定损。
3.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
保险合同以
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4.投保人签字确认。
5.进行理赔。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
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
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
损失程度证明、人身
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
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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