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居民在办理
户口迁移的时候,需要准备以下两样材料:第一,本人的
身份证原件以及
复印件;第二,本人的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准备好后,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到相应的户口
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如果是
结婚迁移,还需要带上
结婚证以及
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配偶的名字,其他人一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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