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6年,合伙人律师,任律所部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听证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强制执行。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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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紧急情况下,唯有当有两位以上与遗嘱继承事项无关、不受其利益影响的证人亲眼见证,口头遗嘱才能取得法律效力;若在危险状况解除之后,有机会以录音或书面形式确立遗嘱内容之际,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将不再得到认可。确凿证实行为人口头遗嘱的客观存在,是提请认定口头遗嘱法律效率的关键要素。

在个人拥有负债状况下,仍可选择放弃应得的遗产。遗产继承权作为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民事权益,个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行使此种权益来接受其依法应继承的财产,同时亦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舍弃此一权益。因此,在法律语境中,放弃继承这一行为被称为“放弃遗产”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父母离世后,子女应如何合法继承遗产父母中若有任何一方离世,倘若未能留下遗书,遗产分配则必须遵循法定的继承顺序,以此方式来进行资产分割。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将夫妻共同拥有的全部财产划归属于配偶的那部分,剩余的部分才能算作为被继承者实际拥有的遗产数额。而对于这部分遗产,其分配顺序需按以下原则执行:第一顺位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双方;其次是第二顺位,包括了兄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人。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会按照国家规定的继承方式分配。根据中国法律,配偶、子女和他们的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通常情况下,遗产会在这些继承人中均等分配。但在实际操作中,还要考虑继承人的具体情况,比如生活困难或丧失劳动能力等。

房产继承可通过遗嘱或法定方式。遗嘱继承需遵循父母遗愿,无法定遗嘱则按法律规定继承。法定继承中,先考虑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无则轮到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男女继承权平等,各顺位继承人继承份额应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