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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房子归谁?

时间:2024.03.0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45人
律师解析:
1、夫妻一方去世后,在生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是由配偶进行继承,另一半则由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
2、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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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蓉蓉律师,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81年出生,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青岛市市北区妇联公益律师、青岛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员。 执业领域:婚姻继承、征地拆迁、工伤赔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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