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土地承包精选解答 > 土地流转合同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土地流转合同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时间:2025.05.03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239人
律师解析:
如原属于家庭承包性质的土地的,不得超过三十年减去已承包期限,如原为非家庭承包土地的,不得超过原合同期限减去已承包期限,此不受三十年限制。经管局土地流转合同内容有: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
(2)流转土地名称、坐落、面积和质量;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叶律师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山林权属、行政处罚、合同事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