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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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拆违一般不涉及补偿,但特殊情况有例外。如违建占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拆违可能损害其权益,此时应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内的财产虽属非法,但在合法权益受损时,拆违户和租户有权要求依法赔偿,尤其是当拆违过程侵犯其权益时。

临时建筑物拆迁赔偿遵循时限原则:未超过许可期限的,将按法定程序给予经济补偿;超期建筑则不受补偿,并可能面临罚款。这确保了对合法建设权益的保护和公共秩序的维护。

十年前违法构筑物在现行法律下,拆迁时不享有补偿权益。非法或违规修建的建筑物,拆迁时不提供经济赔偿,强行拆除也无需赔偿。政府应依法加强建设活动监督,对违规建设行为严肃处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征地拆迁中违章建筑如何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