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张杰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曾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原国土资源局)干部、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迎全运市域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大棚办”驻秦汉新城指导组成员等。2018年,曾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先进工作者”称号;2019年,曾获西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追赶超越奖”称号。 张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擅长行政、民事、公司、劳动、保险、合同、金融及传统法律事务,专攻民商法、劳动法和行政法;在法律工作中着力加强非诉讼业务能力、尤其关注活力日益强劲的民营经济法律事务,对民营股份制改造、优化资本结构、科技研发与工业产权保护、融资担保、法人治理结构等课题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 张杰律师密切注意发展变化着的中国法制环境,深刻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探索并掌握解决各种冲突的法律技巧和手段,致力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公平。深刻体会到对执业律师的迫切要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改革法律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将不再传统地局限于代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同时包括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 联系电话:18591772577(微信同号)、1533907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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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个人债务人用夫妻共有财产一半份额偿债时,需要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可以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资产等情况来确定偿债规模。同时,还需要通过专业评估定价来算出一半偿债的具体金额。不过,在实际执行中,也要注意保障非负债方及所抚养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指婚姻期间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金融责任,比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这包括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承担的债务。如果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除非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否则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合意之债通常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或开展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承担的债务。比如家庭的日常开支等。而个人债务则是在婚前一方所欠下的债务,或者是婚后未经对方同意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配偶同意进行的大额个人投资所产生的债务等。

一般来说,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债务谁还。处理责任的时候,不能直接把夫妻共同财产拿来抵债。这是因为夫妻财产虽然共有,但在法律上,个人债务和另一方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除非有特别约定或双方都同意。所以,处理个人责任时,得注意别侵犯对方的财产权益,要尊重夫妻财产的独立性。

一般来说,个人债务是要用个人财产来还的。但要是债务里有夫妻共同财产,那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那部分。在执行的时候,还要保护好非债务人配偶的权益,比如说要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得先评估房产,保留配偶的那部分份额,只处理债务人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