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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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能否豁免支付精神损失费该问题并不绝对,若被害者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将无法寻求精神损失费用的主张,而在此情况下,倘若仍然支持精神损失费的提出,无疑将会导致司法公正的丧失与公平性的破坏。反之,若被害者决定单独发起民事诉讼程序,那么在刑事审判阶段已然结束之后,被告方对赔偿的主动意愿以及可能实现赔偿的可能性将显著降低。

精神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失责任判定的关系精神损害赔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处理确实需要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配负担。此项安排意味着,当我们探讨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时,我们必须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侵权责任的比例大小、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影响、侵权者的主观过失程度、其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侵权行为的实施手段、发生场所及行为模式等具体情节。这些要素均是决定赔偿责任的关键所在。

在故意伤害的案件中,涉及到精神抚慰金的赔付问题是较为复杂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是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的。而要是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倒是有可能获得赔偿。这主要是因为刑事诉讼主要关注的是财产损失的赔偿,而民事诉讼则会综合考虑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受害者所承受的痛苦,以及肇事者的过失程度等因素。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凭医院单据)、误工费(按伤害程度和恢复情况确定)、住院伙食补助(按公务出差标准)、护理费(有收入参照误工费,无收入按当地生活水平)、住宿费(公务出差标准)、残疾赔偿金(参照伤残指数和当地人均收入计算,六十岁以上逐年缩短,七十五岁以上五年)和丧葬费(地域统一规定)。死亡赔偿金按居民平均收入计算,考虑受害者年龄及被扶养人生活费(至十八周岁或更长),后者依据贫困补助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凭医院单据)、误工费(按伤害程度和恢复情况确定)、住院伙食补助(按公务出差标准)、护理费(有收入参照误工费,无收入按当地生活水平)、住宿费(公务出差标准)、残疾赔偿金(参照伤残指数和当地人均收入计算,六十岁以上逐年缩短,七十五岁以上五年)和丧葬费(地域统一规定)。死亡赔偿金按居民平均收入计算,考虑受害者年龄及被扶养人生活费(至十八周岁或更长),后者依据贫困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