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
张阳律师,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监事会主席。云南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华毒品犯罪辩护联盟云南省分部负责人。云南睿信毒品犯罪辩护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诸多刑事案件成功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案例遍及全省。办理了大量诉讼类、非诉讼类案件、任职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在民商事案件领域颇有研究,专注于合同违约与债权债务处理、劳动人事规划与劳动纠纷解决、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等业务领域。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众多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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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并不一定就是犯罪行为,只有在缺少刑法因果或存在免责条件的情况下,才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意外事件导致的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但一般来说,如果行为人应该预见到潜在的死亡风险,却因为疏忽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采取措施避免,那么就会被视为犯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指的是责任人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他人死亡,侵害了他人的生命权益。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客观方面**:责任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实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2.**主观方面**:责任人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心理,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情况。3.**因果关系**:责任人的过失行为与他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直接的因果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要素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责任人在行为时存在故意或者其他不构成过失的情况,就不能认定为该罪。

在刑法中,过失犯罪可以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两类。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 2.行为造成了法定的危害结果。 3.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如果行为人没有实施危害行为,或者虽然实施了危害行为,但没有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就不能认定为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就是行为人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要满足过失犯罪,得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了法定的危害结果。 2.行为人的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 3.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存在疏忽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心理。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满足了这三个条件,那么他就犯了过失犯罪。

探讨过失犯罪构成要件,首先行为人有义务察觉行为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这要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其次,或因疏忽大意未预见后果,或虽预见却盲目自信能规避。具体为疏忽大意过失是没料到危害,过于自信过失是已意识到危险但相信能避免。最后,过失行为须直接导致危害结果且有明确因果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