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急,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去找法院帮忙,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这样就能防止他们再继续转移财产。我国最新出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就明确说了,如果债务人用非常便宜的价格卖掉财产之类的行为,导致你的债权没法实现的话,那你就可以找法院撤销他们的这种行为。

要是欠债的那个人没按照法院发给他的执行通知去做他应该做的事情,那法院就有权利去查查这个人到底有什么钱财,比如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债券,股票,还有基金份额之类的。如果发现这个人故意把自己的财产藏起来或者转移走,那么法院就会采取一些行动来保证执行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比如说把这些财产给扣押住、冻结住、划拨出来、变卖掉等等。

要是那欠债人故意把自己的财产给搬走藏起来,你,作为他的债权人,可得抓住这个机会,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去法院告他,让法院撤销他的这种行为。你得拿出证据,证明这家伙是以极低的价格或者极高的价格把东西卖掉的,或者是给别人的债务做了担保,而且这个行为直接影响到了你能不能拿到钱。如果那个买家或者借给他钱的人明知故犯,你就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他们之间的交易。

,提到这个,只要你觉得自己的利益出现了问题,能不能补救都难说的那种,那你是有权利去法院申请反制手段,比如把对方的东西扣押起来。比如说,如果那个欠债的人偷偷摸摸地把自己的财产给换个地方藏着,给你的权益造成了威胁,那你这时候就可以赶紧去找法院帮忙,让他们把欠债人的那些“宝贝”给封住。不过要说清楚法院收到你的申请以后,需要在48小时里给出答复,告诉你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要是债主觉得对方故意把财产给偷偷摸摸地转走,就是以很明显太便宜了的价格把东西卖了出去或者是收了人家一堆不知名目的财产,又或者是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了什么的,这都直接影响到我们这些债权人追回自己的欠款。而且只要那个债务人和别人有关的人都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的话,那我们债权人就能找法院来阻止他们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