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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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销售柴油构成违法行为,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 根据法律,犯罪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支付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的罚金。 情节严重者,将受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法所得和罚金也将被没收。

涉嫌非法经营罪,量刑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处罚,通常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私自贩卖汽油什么罪一般会判几年,量刑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但涉嫌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

私自贩卖不是按照倒卖数量而是按照倒卖数额来立案。个人倒卖汽油,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以下是关于贩卖汽油多少可以判刑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私自贩卖汽油是犯法行为,汽油属于危险物品,需要有经营许可证才可以进行买卖,非法买卖汽油的涉嫌非法经营罪,需要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这项罪名不仅是故意犯罪,还是公诉案件,需要由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民私自倒卖油卡属于犯罪行为,会认定为非法经营罪,需要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项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的管理秩序,在主观方面存在故意犯罪行为,并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