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如果婚前
拆迁婚后拿的房子属于夫妻一方单位自有自管房,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
房屋产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
2、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属于
个人财产还是
夫妻共同财产,要看
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取得,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3、在我国房屋改革中,还有一种普遍的现象是,
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但无论形式如何,凡属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理应认定为
共同财产。
4、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虽未取得产权证,但一方在婚前已经完成了主要的或者全部
购房行为(已经足额或者大部支付购房款,签订
购房合同),即使产权证的取得是在婚后,这种情况一般也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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