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彩礼精选解答 > 解除同居关系的彩礼纠纷是什么诉讼

解除同居关系的彩礼纠纷是什么诉讼

时间:2025.05.10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1092人
律师解析:
解除同居关系返还彩礼的案由一般为“婚约财产纠纷”。如果当事人要解除同居关系,且发生彩礼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方式来处理,如果查明属于双方当事人在起诉阶段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此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属于婚前给付后来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的应该满足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赵红娟律师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及各类民商事案件,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办案理念,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