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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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类案件中,如果受害人因被告的侵权行为遭受物质损失,那么他们都有权在刑事审判程序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比如,遭受侵占的财物受损或引发其他直接财务损失等情况,都属于这一范畴。

侵占罪需要被害人去控告,被害人一般会自己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申请。要是侵占行为导致物质损失,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如果是因为非法占有、处置财产导致损失,那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了,应该通过追缴等途径来解决。

侵占罪通常不会直接附带民事诉讼,而是需要受害者主动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启动法律程序。要是受害者因为这个受到了实际物质损害,那得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来索要赔偿。

侵占罪通常属于自诉案件,一般不允许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需要亲自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追究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实质性的财产损失,那么被害人可以在刑事审判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当涉及到职务侵占罪的受害者时,他们通常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相应的赔偿。这意味着,如果被告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比如被侵占的款项无法追回,那么受害人就有权利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