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泽大(德清)律师事务所
龚思永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湖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至今拥有14年律师经验。 龚律师执业于浙江省知名的泽大律师事务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是浙江省规模最大,执业律师人数最多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律师人数近千人。 龚律师专注于企业商事诉讼、商事仲裁及法律顾问服务,在该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依托泽大平台,累计为近百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日常运营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龚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亦具有丰富经验,多起案件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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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者在被拘留期间,其犯罪记录并没有因此而被记录下来。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而非正式的刑事法律惩罚。对于那些尚未被判定有罪或者未经刑事处罚的人员而言,他们的犯罪记录将不会予以保留。然而,若犯罪者最终被认定为真正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相应的判决书经由人民法院盖章确认后生效,那么这位人士的犯罪记录将会被记录在案。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拘留本身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并不等同于刑事处罚。

刑事拘留后保释不一定会留下案底。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需要经过法律裁定有罪才会有。保释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非定罪。在司法实践中,保释并不一定意味着有罪。后续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可能会被免除刑罚或判处无罪。因此,保释后不一定会留下案底。

刑事案件中,拘役三十天之后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 1.要是罪行事实已经查明,证据也确凿,就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要是发现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就会注销案件,把人给放了。 3.要是案件复杂,证据还不足,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拘役的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六十天。

刑事拘留这一行为本身并不会永久地在个人档案或历史中留下痕迹或是纪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一名犯罪嫌疑人经过法院审理判定为有罪时,他/她的名字将会被牢固地记录在公安机关内部的犯罪记录库之中。换言之,只有在判定有罪后才会出现犯罪记录,也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案底”。而刑事拘留作为侦查阶段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项暂时性约束其人身自由的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并不一定必须经过批准逮捕之后才能够接受审理,对于审讯的次数亦无任何硬性规定进行限制。倘若在批准逮捕之前便先行审讯犯罪嫌疑人,主要目的在于深入核实案件事实与相关证据材料。随后依据所得事实与证据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