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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没离家买的房子到底该归谁

时间:2025.12.3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52人
律师解析:
1.原则:
离异后双方不再是夫妻,财产归属不按夫妻共同财产算。
此时买房,原则上谁出资就归谁,除非有共有约定或共同出资情况。
2.判断因素:
一是看出资和登记,一方单独出资且登记在其名下,房子归该方;
双方共同出资或登记在双方名下,构成共有关系。
二是书面约定优先,有协议按协议来。
三是“未离家”构成同居关系的,按同居财产规定处理。
3.举证要点:
主张共有要提供出资、共有合意等证据,不然难以改变“登记方个人财产”的认定。
结论:
离异后购房归属看出资、登记、约定,建议保留证据,有争议可诉讼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异后未离家。期间,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首付由两人共同支付,后续也共同还贷,但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后来两人产生矛盾,小丽主张该房屋为两人共有财产,要求分割。小朱则认为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属于其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异后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财产归属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规则。虽然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但两人存在共同出资的事实,包括共同付首付和共同还贷,构成共有关系。
2、因两人未约定房屋份额,且都能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所以应按出资比例确定双方在房屋中的份额。若无法证明出资比例,则视为等额按份共有。同时,若两人就房屋归属或份额有书面协议,应按协议执行。小丽主张共有需提供出资证据和共有合意证据,否则难以推翻“登记方个人财产”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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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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