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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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应依据各方当事人在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性程度,来评定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归属。通常情况下,在前车正常行驶中,后车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撞击前车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续车方需负有全责。

未满十六周岁驾车肇事致人死亡需担责吗凡年满十六周年的未成年驾车者,倘若致使他人死亡且身处事故中的责任为主要或全责情形时,将面临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指控,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在此情况下,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条款,给予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此类犯罪行为的量刑原则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成年骑摩托车发生事故时的责任承担问题对于未达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行车过程中遭受意外车祸的情况,责任的判定及相应的理赔事宜,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程度以及其过失的严重性来做出判断,并据此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归属。

若儿童驾驶电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则应对事故责任进行有针对性的划分和评定,这主要取决于各个相关方的行为对于引发此条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性程度如何。若该名儿童尚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之内,那么他们所应承担的责任则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来代为履行。

驾驶汽车致他人重伤的法律责任若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的不幸事件之后,负有事故主要责任之一方未能尽职尽责,以致违法行为触碰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明确列明的交通肇事罪,依循相关法律程序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若在此类事件当中仅需负责次要或者同等责任部分,那么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行为,也无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