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5月,是致力于维护拆迁户权益的法律服务平台,专注服务于拆迁户,帮助拆迁户争取合理拆迁补偿。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汇聚了一大批来自各大知名高校的优秀律师,现拥有140名专职征拆资深律师全国办案,其中38位律师征拆执业年限超过10年以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多次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海淀区先进党组织,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海淀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京平承办全国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件,足迹遍及除港澳台之外的各个省市自治区,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摸索和积累了丰富的拆迁维权经验,深受委托人信赖。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以其广博的专业知识、精湛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勤勉尽职的职业道德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京平律所聘请了在国内外法学理论及实务领域享有声誉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冬以及参与制定第一部《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立法工作的行政法学界泰斗应松年教授担任专家顾问,并到京平授课;不仅如此,京平律所还建立了每周一期的培训体系,不仅提高了律师的执业水平,也为面对疑难案件时展开研讨、群力群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京平律所还邀请来自包括最高院在内的各级法院的在职和退休的行政庭庭长,经过与他们的交流和互动,更加准确地掌握了行政诉讼的立法动态、立法背景和法官审判的思路。 京平律所相继出版《拆迁维权实务及案例解析》、《商业用房拆迁维权指南》和《拆迁维权实务及案例解析》第二版等拆迁维权图书,总结了京平拆迁律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和维权技巧,对近年来征地拆迁相关的立法和理论进行系统的梳理。图书体现了很强的实务指导性,将征地、拆迁的流程以图表的形式展现出来,并用拆迁户所熟悉并且容易接受的语言进行编写。三本专著对拆迁户所关心的安置补偿、强制拆迁、评估等内容安排了专门的板块进行阐述。并有结合有针对性的京平实操案例进行解说,让读者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参考其他人相似的经验,找到自己问题的解决策略和信心。 京平拆迁律师不畏强权、严谨敬业,时刻坚守律师的指责和使命,不忘委托人的嘱托。在2017年,发生了两次律师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事件,薛正懿律师在四川泸州开庭之后一小时内,被近十名男子抢走装有案卷证据材料的背包;顾冬庆、王志伟律师在湖北荆门市中级法院参加完一起征地案件的庭审后,20名左右不明身份人员公然围殴两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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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租赁协议未约定有效期之情况的处置若租赁合约中并未对租期进行约定,当事人各方则有权自愿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倘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遵照合同相关条款及商业惯例加以明确;如通过上述途径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则应当被视作无固定期限租赁。

土地租赁协议违约的赔偿金无明确规定,取决于合同中的约定。若无明确约定,违约方需对实际经济损失负责,赔偿金额限于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包括预期收益。但赔偿不能超过违约方预见可能的损失总额。

土地租赁协议违约的赔偿金无明确规定,取决于合同中的约定。若无明确约定,违约方需对实际经济损失负责,赔偿金额限于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包括预期收益。但赔偿不能超过违约方预见可能的损失总额。

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对方要求按合约支付1万元违约金,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金额。一般而言,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即3300元30%。违约金既要补偿也要惩戒,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否则违背公平正义,成为对方不当获利的工具。对于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应相当于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但不得超出合同订立时预见的可能损失。

土地租赁期满后,地面建筑的处理取决于合同条款。若合同无明确规定,需双方协商或诉诸法律。永久性建筑可申请产权证明,但租赁期满后,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包含: 当事人姓名住址、土地位置面积质量、流转期限、流转形式、用途、权利义务、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终止后地上设施处理、违约责任等九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