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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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当举证期限已经结束后,所提供的证据便失去了法律效力,法院通常不会给予采信。除非有新的关键性证据能够对该案件的真实情况作出重大的证明作用,否则这一原则难以变更。⒉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如若在此期间内当事人未能向法院提交证据,那么就应被理解为已自动放弃了举证权益。

1.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新证据,一般不被法院认可为有效证据,除非出现能重大影响案件事实的新证据。2.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超过六个月起诉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会被驳回的。当事人一定要把握住法定的时间,如果超过法定的时间,人民法院会自动默认放弃起诉权。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找律师,以防犯这种低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