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打架致店铺关门,
赔偿责任由
侵权人承担。
赔偿分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财物损坏费用,按修复或重置算;
间接损失是停业经营损失,按日均利润乘停业天数算,必要固定支出能证明与停业有关也可索赔。
2.责任划分时,双方有过错按比例分担;
第三方打架致损,第三方担责。
3.索赔要提供
报警、停业、损失清单、财务凭证等
证据,协商不成可
起诉,由法院定赔偿额。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在小丽经营的店铺内发生打架,导致店铺部分财物损坏,且因混乱无法正常营业,只能暂时关门。小丽要求小朱和小李赔偿店铺财物损失以及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小朱认为
主要责任在小李,自己不应承担过多赔偿;小李则觉得小朱先挑衅,损失不应由自己全部承担,双方就赔偿责任和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规定,因打架导致店铺关门,侵权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小朱和小李打架致使店铺受损并停业,他们是侵权人。
2、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即打架造成的店铺财物损坏,应按实际修复或重置费用计算;间接损失为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小丽需结合店铺日常经营数据证明日平均利润,再乘以停业天数确定。若有停业期间的必要固定支出且能证明与停业有直接关联,也可主张赔偿。
3、在责任划分上,小朱和小李均有过错,应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4、小丽主张赔偿需提供报警记录、停业证明、损失清单、财务凭证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证据及实际情况确定
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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